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润林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润林(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李润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x.jcy.gov.cn/jcxwlm/qwfb/202510/t20251030_7195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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