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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终于有了笑容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胖了、高了,状态比之前好多了。”近日,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杭州某医院康复病房,看到正坐在病床上进行康复锻炼的小花(化名),为她取得的进步感到由衷高兴。

  

  

  

  检察官和小花的故事,要从两年前说起。2022年8月,小花来杭州看病,8月12日在某医院做了手术后,出现脊髓损伤,造成截瘫(双下肢肌力0级)伴大小便失禁损害,被评定为三级残疾。经鉴定,涉事医院在对小花的诊疗过程中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存在过错,与其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系主要原因。

  “孩子还不满12岁,当时家人感觉天都塌了。”事故发生之后,小花及家人一直在寻求法律帮助。后小花的家人到西湖区综治中心反映情况。西湖区检察院设置在该中心的12309检察服务窗口——王辛波检察官工作室的干警了解了小花的情况,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及时给小花一家提供法律帮助,建议小花及家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告知了他们检察机关的民事支持起诉职能。

  2024年1月,小花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赔偿。与此同时,小花向西湖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西湖区检察院认为,小花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自省外农村,家人文化程度不高,诉讼能力较弱,遂决定受理支持起诉申请。

  检察官协助收集相关证据, 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具有丰富医疗纠纷办案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检察官还多次到医院看望小花,鼓励她坚持锻炼,努力战胜病魔,并给她送去了书籍和生活用品。7月5日,西湖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在诉讼过程中,小花向检察官流露出希望去学校读书的愿望。检察官积极联系、对接教育部门,在教育部门的支持下,就近安排小花到医院附近的学校插班读书。当小花再次回到校园时,心情十分激动。就这样,小花上午在学校读书,下午在医院进行康复锻炼。经过努力,小花从只能依靠外力锻炼到能独立坐着锻炼,取得了积极进展。她紧绷的脸上也有了笑容,状态变得越来越好。

  经审理,今年5月19日,法院作出判决,医院应赔偿小花各项损失197万余元(扣除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案件告一段落,但检察官和小花的故事仍在继续。“我们将持续关注小花的成长,继续鼓励她坚持锻炼,努力学习,努力让她有一个更好的未来。”检察官说。


原文链接:https://www.hangzhou.jcy.gov.cn/xwzx/ajfb/202506/t20250626_70126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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