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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检察丨检察日报:为社矫对象跨区从业“松绑”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的跨市县活动申请已经批准了,外出时我一定遵规守纪,按规定报备行踪,留存印证材料备查。”日前,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对象吴某进行电话回访时,吴某告诉检察官。

  

  

  

  

  

  

  

  

  

  吴某是某林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由于工作需要,吴某要经常外出联络客户、实地考察等,吴某入矫三年来,已经获批多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吴某的经历只是一个缩影。近年来,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解决社矫对象因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区县活动的现实困难,云岩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并推动出台了《贵阳市云岩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分类管理、分级处置、简便严谨、客观公正为原则,规范有跨市县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请销假跨市县活动,将原来一事一请的模式,优化为一次申请、半年有效、定期报备、动态监管的模式,实现了从被动监管到主动服务、精准管理的转变。自2024年1月以来,申请跨市县审批通过41人90余次。

  

  “社矫的初衷就是改造人,既要维护法律威严,又要彰显人文关怀。”云岩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表示。“绿色通道”的开辟,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经营活动“松绑减负”,让更多像吴某一样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安心改造,实现创收并回归社会生活的双目标。

  

  

  

  

  

来源 | 《检察日报》2025年11月11日第7版

  


原文链接:http://www.guiyang.jcy.gov.cn/jcfc/202511/t20251112_72373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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