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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行业监管忽略了驾驶员健康证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您看,大屏幕上实时更新着所有驾驶员的健康证信息,我们已建立了完整的健康体检档案,实现了全员持证上岗。”近日,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市某公共汽车公司,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企业负责人指着驾驶员健康证公示栏详细介绍整改成效。

  今年5月,石首市检察院在推进“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专项监督”工作中,对县域客运行业数据进行深度筛查。通过大数据模型整合卫健部门健康证办理数据、交通部门客运驾驶员备案信息等,比对筛查“未持证上岗”异常数据,发现全市5家客运公司中,共有372名驾驶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健康证,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经进一步调取相关部门监管记录、客运企业用工档案核实,检察官了解到:相关管理部门及客运企业普遍认为,客运行业不同于餐饮业、住宿业等直接接触公众健康的领域,无需为驾驶员办理健康证,导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从业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的规定在客运领域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出现盲点。

  

  5月21日,石首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展示了数据筛查结果、法规依据及潜在风险。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驾驶员健康证的缺失,暴露出行业监管协同不足,交通部门、卫健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联合客运企业形成治理合力,堵住安全漏洞。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和听证会意见,5月22日,石首市检察院向该市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卫生健康局针对客运行业开展健康证办理专项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管长效制度;建议交通运输局将健康证核查纳入驾驶员日常监管流程。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部门迅速行动、联动整改。卫生健康局开通“客运驾驶员健康检查绿色通道”,分批次为5家企业的372名驾驶员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除1人身体不达标外,371人成功办理健康证,实现“应检尽检、持证上岗”;交通运输局联合企业制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明确将健康证作为驾驶员入职必备条件,同步建立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

  “检察机关的监督不仅帮我们补齐了监管短板,更推动建立了常态化治理机制。”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局已与卫健部门建立“健康证办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闭环机制,还将客运、公交企业健康证落实情况与质量信誉考核评级挂钩,对未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追责,切实压实企业管理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hbjc.gov.cn/ejxw/gddt/202510/t20251020_1870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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