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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赔偿费、超重行李费、升舱费去哪儿了?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航班延误、取消、超售的赔偿费,超重的行李费和升舱费,这本是航空公司正常经营收支。然而,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一些内部人员利用公司管理漏洞中饱私囊。近日,萧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某航空公司杭州分公司商务代表职务侵占案,挖出了一条暗藏于航空公司内部多年的灰黑色利益链。

  “我跟你们说,我找到一个赚钱的好办法,你们可以去买延误航班的机票,这样就可以白白拿到一笔赔偿款,公司不会发现的。”2018年,某航空公司杭州分公司商务代表杨某某听到同事沈某在办公室分享自己的“发财经”后,深受“启发”,觉得确实有“油水”可捞。

  此时,他正负责延误、超售航班旅客处置工作,发现公司对延误超售航班的赔偿没有严格的审批流程。于是,他从地服的带班员工处获悉即将延误的航班信息,利用同学肖某某的身份信息在第三方平台购买了一张机票并许诺其赔偿款25%的“好处费”。事后,该航班果然延误了,杨某某进行退票操作,利用自己的权限开启航班补偿,最终200元的赔偿款顺利转入杨某某的口袋。

  初尝甜头后,杨某某愈发大胆。只要得知有航班即将延误或超售,他便收集多个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用他们的名义进行购票,再以航班延误或超售为由申请赔偿。

  2023年,因公司岗位变动,杨某某被调到了负责旅客逾重行李费和升舱费的岗位。他很快又发现了公司管理上的漏洞,利用收取逾重行李费和升舱费的权限,先后伙同覃某某、赵某某、孙某某等人,将公司收款码换成自己或亲属的收款码,并进行内部私分。

  2023年11月,该案因内部审计浮出水面。2024年4月,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依法对杨某某、覃某某、赵某某、孙某某等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分别于2024年8月和2025年1月移送萧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18年到2024年间,杨某某利用商务代表的职务便利,通过私自收取旅客逾重行李费及升舱费、恶意购买延误或超售航班机票获取赔偿等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财产70万余元;覃某某等6人采取同样的手段,侵占金额达3万余元至17万余元不等。

  在审查起诉期间,为了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以及资金往来和交易明细等书证进行了仔细梳理,准确认定了各个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和侵占数额。同时,为帮助被害航空公司最大程度追赃挽损,检察官又对犯罪嫌疑人多次进行释法说理,引导杨某某等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2024年9月,萧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杨某某提起公诉。经审理,2024年11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2025年5月,综合考虑覃某某等6人涉案金额较低,已全额退赃且取得谅解,无前科劣迹等情节,萧山区检察院对覃某某等6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该案作案时间长、涉案人员多、作案手段雷同,反映出该航空公司管理存在漏洞。在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的基础上,2025年6月,萧山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分析了其在制度执行、资金监管、人员职权设置、款项收取程序、廉洁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帮助公司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谢谢你们的检察建议,我们仔细看了里面提到的问题,确实是我们的当务之急。”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航空公司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积极整改,并依托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原文链接:https://www.hangzhou.jcy.gov.cn/xwzx/ajfb/202508/t20250815_70969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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