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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 “气” 口安全!检察机关联动整治加气站周边明火隐患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期,滨江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小区门口加气站旁有摊贩经营,既影响出行,更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线索后,该院干警立即进行实地走访,发现该加气站周边确有流动摊贩违规使用明火,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加气站作为燃气储存和输配的关键设施,其周边区域属法定保护范围,任何明火作业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危及群众公共安全。

  

  

  针对这一情况,滨江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加气站消防安全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程序,组织召开专题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群众代表参与。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逐条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参会代表也积极建言,提出了宝贵意见。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2025年5月,滨江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加气站、燃气站的日常监管和巡检力度,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多家加气站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并对加气站周边实施定点定期巡查。目前,已整治一批无证流动摊贩违规占用城市道路问题,依法管控了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使用明火制作餐食的行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强化辖区内加气站、燃气站的消防安全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协同破解相关难题,共同守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hangzhou.jcy.gov.cn/xwzx/ajfb/202508/t20250815_70969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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