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廉政法制资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民声民意 > 正文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保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原晋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保玉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保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保玉利用担任沁水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原晋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x.jcy.gov.cn/jcxwlm/qwfb/202511/t20251113_724208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