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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从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筑牢干部选任“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5-11-17 来源: 江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核查,该同志有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且已发现存在影响其使用的问题,建议暂缓对其提拔使用。”近日,黎川县纪委监委在办理对某县管干部选拔任用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时,经认真梳理该名同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和所受处分处理等情况并综合研判,及时出具了规范严谨的回复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以“三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制定《黎川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精准、高效运行,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必须标准清晰、程序严密。”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该县纪委监委从制度上细化明确廉政意见的受理范围、审查内容和责任主体,制定统一的工作纪实表,规范函件内容、回复要求、审签流程和反馈机制,对否定、暂缓等情形设定标准表述模板,避免模糊用词、口径不一。同步建立廉政审查档案,对征求意见函、线索核查记录、回复纪实表等材料实行“接收—审查—反馈—归档”闭环管理,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针对以往回复效率不高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归口管理、科室+协作组联审、统一回复”机制,明确由委组织部统筹协调,组织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党风政风室及各“室组地”协作组,全面梳理被审查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集体“会诊”,综合研判干部的政治品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表现,层层审核、审慎提出回复意见。对存在影响任用情形的,依规提出暂缓或否定建议,避免“一刀切”处理。在全程执行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保密纪律,实行“专人受理、专人审查、专人回复”,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和失泄密问题发生。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是简单‘盖章背书’,而是对干部廉洁情况的‘政治体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审核标准和流程,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更加精准规范,切实发挥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风向标’和‘防火墙’作用,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陈远远)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gbrs/202511/t20251114_1064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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