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李石松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石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石松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处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红河州委常委、副州长,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曲靖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guiyang.jcy.gov.cn/jcyw/202505/t20250527_69723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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