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13万元货款退回,企业心结也解了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机关不仅挽回了我们公司的损失,更解开了我们心里的疙瘩。” 11月2日,某商贸公司负责人在检察机关回访时激动地说道。这起涉企职务侵占案的圆满解决,是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创新运用公益律师参与机制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的生动实践。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李某担任该商贸公司销售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冒充客户下单侵吞货物、截留折扣货物等方式侵吞公司货物,价值13万元。2024年8月,案件被移送襄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5年5月,该公司负责人来到襄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接访检察官表达了对该案件处理及公司声誉的担忧。
针对这起典型的涉企矛盾案件,襄城区检察院成立了专班,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同时,该院立即安排值班公益律师介入,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引导其依法维权。
该院审查后认为,李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全额退还13万元赃款、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企业得知后,对此存有顾虑:不起诉是否会对公司声誉及内部管理权威造成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心结”,2025年6月,该院副检察长带领案件承办检察官与公益律师共同走访该企业,围绕企业关注的员工法治教育、内部风险防控等痛点问题进行宣讲和答疑,同时,对该公司员工开展法治宣传,最终彻底消除了企业的担忧,表示接受处理结果。2025年7月,该院依法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襄城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在办理涉企信访案件时,不断加强内外协作机制,着力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增强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满意度。另一方面,积极引入公益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综合治理。同时,从“被动办案”转为“主动服务”,主动到企业上门走访,帮助企业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原文链接:https://www.hbjc.gov.cn/ejxw/gddt/202511/t20251110_18722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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