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苑】红色委任书 映见检察情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红色委任书 映见检察情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 安安
位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的人民检察史陈列馆
工作之余,我又一次来到位于我院五楼的检察史陈列馆。
馆内静悄悄的,只有“嗒、嗒、嗒”的声响传来,像是一根秒针在古老的钟表上不知疲倦地匀速前行。
一一摁下门框边的开关,馆内各个区域顿时亮了起来。
那些熟悉的检察文物——老办公桌、老检察装、老照片、老照相机、老摩托车,像许久未见的老朋友一样,从四周的墙上、展柜里,从不同的展区,向我投来欢迎的目光。
我的眼眶有些潮湿。蒙眬中看到了一张老照片:两位老检察官在接待一名上访群众,一名书记员在记录。那名书记员就是刚刚入职的我,那一年,我21岁。两位老检察官已经去世多年,现在的我比当时的他们年纪还要大,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然是检察院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声音的窗口。
检察史陈列馆的一面墙上,展示着不同时期、全国不同地方的多个检察通讯员聘任书。这些聘书激发了我的兴趣,我想知道,那些远去的检察岁月里,检察通讯员都做了什么工作。
这是一张江西省人民检察署1953年颁发的《检察通讯员聘任书》,三折对开,打印的红字,繁体。右边一折是毛泽东主席的照片,底部有“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中部一折是由江西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签名的聘任书内容:兹聘任李伟志同志为本署人民检察通讯员,希发扬高度的革命积极性和责任心,担负起人民检察通讯员工作的光荣任务,为保证人民政协共同纲领及人民政府各项政策、法令的贯彻实施而奋斗。
左边一折印着“人民检察通讯员简要须知”:
(一)人民检察通讯员任务:
(1)检举报告特务、土匪、恶霸及一切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
(2)反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群众团体、人民群众在执行国家政策、法令、决议时的违法乱纪等行为及各地群众对各级人民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上的意见。
(3)经常联系群众,坚持实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觉悟,贯彻人民革命的法治精神。
(二)人民检察通讯员有反映情况的义务而无处理问题的权利,但反映情况时必须实事求是,不许有挟嫌诬告和假公济私的行为,其反映材料亦应严格保密。
(三)人民检察通讯员每二周向本署口头或书面联系一次,如有重大问题得随时报告。人民检察通讯员的通讯业务,直接受本署领导及其所属部门首长指导。
(四)人民检察通讯员如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离职者,须将该聘书交回本署。
附注:此聘书不得遗失,如遗失须立即报告本署备查。
那时,距离1954年9月20日我国第一部宪法颁布还有一年时间,“检察署”还没有改成“检察院”。透过“人民检察通讯员简要须知”可以看出,检察通讯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同时开展法治宣传。他们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辅助力量,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另有一张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于1956年3月颁发的《检察通讯员聘任书》:兹聘刘景森同志为本院检察通讯员。右下角有检察长、副检察长签名,有院印。聘书的样式略有简化,像一张奖状。上部中心位置是麦穗、齿轮、红五星环绕的毛泽东主席像,两边各插有一面红旗。正文部分有红双勾“为人民服务”作为背景,四周是红框。或许是因为检察机关“署”改“院”时间不长,所以文中的“院”均误打印成“署”,后又在“署”旁边补印了“院”,以示更正。
而检察史陈列馆里珍藏最早的,则是1933年6月2日“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委任汤光恢同志为本部工农通讯员”的委任书。历经风雨,这张委任书已经有些褪色,但依然能看出粉红的底色。委任书的顶部正中,是一个精心制作的图案:中间一个圆,显出一只有力的拳,手中似握着一支火炬,背景可见一颗五角星。两头是两枚镰刀与锤头组合的徽标。圆的两边还有文字,左边是“官僚贪污”,右边是“动摇消极”,这正是中央苏区反腐倡廉建设突出反对的重点。手写的繁体字,竖排,规整、美观,但每一段只有文末一个标点。经仔细辨认、断句,我大致了解了工农通讯员的工作任务,如为工农检察部调查和收集该地苏维埃和其所属各机关在工作上、生活上、职权上所发现的各种不良现象并及时报告等。透过这些内容可见,一方面,在工农检察时期,检察工作范围相对宽泛,监督面较广。此后,检察机关的监督才更专业,成为宪法明确规定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另一方面,检察工作从来都是与国家的大政方针执行、中心任务落实合拍共振的。同时,从对通讯员的津贴补助可见,当时的通讯员应广泛来自人民群众,他们都严格按照工农检察委员会的要求履行职责。
委任书后面盖的章很特别,是个图文丰富的同心圆。里圈,是麦穗、齿轮环绕着的党徽,镰刀与锤头的上方,顶着一颗红五星。外圈,左边一枚党徽,右边一颗红五星,上半圆环绕的是公略县某区域苏维埃政府相关名称,下半圆环绕的是当地工农检察相关机构名称。
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得知,当时的公略县位于中央苏区的西北部,地跨江西吉安、泰和、吉水、永丰四县,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红一方面军第三军军长黄公略同志的名字命名的县。黄公略生于1898年,是平江起义的领导人之一。1931年9月为革命壮烈牺牲,年仅33岁。公略县自1931年11月底建立至1935年5月解体的三年半时间里,存在时间虽然不长,却为中国革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保卫红色政权、巩固与扩大中央革命根据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被委任为工农通讯员的汤光恢同志,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少将。汤光恢同志生于1909年,是江西永丰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先后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后,历任胶东、山东、东北、黑龙江省、江西省等军区的政治委员、政治部主任等职,2008年3月4日因病逝世,享年99岁。
一枚印章,两位英雄,又为这张粉红色的委任书增添了一抹亮色。
走出“检察史陈列馆”,在我眼前晃动的,是通讯员聘任书上各式各样的“红”:红色徽章,红色旗帜,红色印章,红五角星,红色的“为人民服务”……那是一根鲜红的检察血脉,与人民群众紧紧相连。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dwjs/jcwh/202511/t20251103_7202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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