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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店长监守自盗 侵占公司资产41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作为店长却心怀不轨,短短一个月,某医药公司店长衷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价值40余万元的货物从仓库私自提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4年9月,江西某医药公司通过后台监测到某门店库存超量异常,到店核实发现五个重点品种有库存无实物,联系该门店店长无果。后经公司监控核查,2024年7月至8月,时任店长的衷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到多个门店提走价值40余万元的货物,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遂报警。衷某经传唤后到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7月中旬我接触到了一些赌博平台,输光了全部积蓄。偶然刷到了一些回收闲置物品的视频后,就打起了店里名贵药品的主意。然后就开始转卖自己店里的药品,自己店里没货了就到其他门店借货,并将卖货所得用于赌博和炒币。”衷某交代说,他为了躲避公司盘点,还私自使用其他门店店长系统账号将自己门店的库存转移给他人,使所在门店账面库存维持在正常销售范围,试图“瞒天过海”。

  

  经审查后认定,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衷某在担任其公司门店店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有客户需要购买安宫牛黄丸、东阿阿胶和漳州片仔癀为由,多次向周边门店借库存,或向公司请货,并将价值人民40余万元的货物私自变卖给典当行以及专业回收礼品人员,变卖款被其用于网络赌博和炒虚拟币。

  

  2025年3月,经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辖区法院依法判决衷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三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单位全部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注重内部管理,像医药公司要健全门店货物调拨、系统库存管理、销售活动宣传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员工职业操守及重点岗位法律培训,避免内部人员通过管理漏洞侵犯企业权益,造成企业损失。员工也应自觉增强法律观念,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勿被一时贪欲蒙蔽了心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悔不当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https://www.nanchang.jcy.gov.cn/jdal/202507/t20250725_70614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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