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廉政法制资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要闻 > 正文

【重阳节特辑】安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重阳敬老,法治暖阳。安徽省检察机关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法律监督实践,以实际行动守护“夕阳红”,助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聚焦食药安全

  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重点关注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等场所的食品安全问题,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55件。如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在专项监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养老服务中心存在消毒记录不全、后厨卫生不达标、工作人员健康证超期等问题,依法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面整改并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滁州、安庆等地检察机关在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线索后,对辖区内部分老年助餐点、老年食堂开展调查,发现食品留样不全、索证索票不规范、消毒设施未正常使用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联合对辖区老年助餐服务点、老年食堂、养老院等开展专项监督,全面排查整改相关问题隐患。

  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

  保障出行便利与信息畅通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适老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监督重点,2024年以来,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01件。如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针对辖区部分小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促使职能部门对9个老旧小区调整、增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坡道、护栏扶手等适老化设施。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针对辖区9家餐饮店强制或变相强制扫码点餐,损害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问题,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推动问题完成整改,并推动主管部门发布《镜湖区关于规范使用“扫码点餐”的倡议书》,有效保障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广德市检察院针对辖区部分医院移动互联网平台存在界面交互复杂、字体过小,导致老年人操作困难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推动对辖区医疗机构网络应用平台进行适老化改造,保障老年人群体就医便捷。

  聚焦养老资金安全

  精准监督惠民资金发放

  针对高龄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等惠民资金发放管理中存在的“漏发”“滥发”问题,安徽省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赋能,开展精准监督。界首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协作机制”获取线索,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型,比对发现1118条“应享未享”高龄津贴线索,经抽样核实后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补发津贴、追回违规款项,相关部门还建立常态化信息核查机制。蒙城县检察院应用“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贴资金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模型”,发现6家养老机构利用已死亡人员信息违规申领运营补贴,立案后督促主管部门追回资金并完善监管机制,指导养老机构依法规范经营。芜湖市检察机关围绕辖区存在高龄津贴少发、漏发、错发等情形开展监督,立案办理相关案件14件,确保高龄津贴规范发放。

  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监管

  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消防安全是养老机构安全的重中之重,全省检察机关紧盯隐患治理,推动强化监管助力养老机构筑牢安全屏障。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对某养老公寓存在的消防栓管网无法使用、安全出口堵塞等重大火灾隐患立案调查,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并联合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宿州市检察院在“夕阳红”专项监督中,随机抽查16家养老机构,针对发现的50余个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市部署专项整治,推动整治重大安全隐患问题78个,培训从业人员3420人次。

  聚焦个人信息保护

  守护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

  安徽省检察机关强化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老年人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如长丰县检察院针对吴某等人购买、收集400余万条老年人个人信息用于销售虚假保健品的电信诈骗行为,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违法行为人承担33万余元赔偿金的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监管部门开展问题治理,斩断侵害个人信息与电信诈骗之间的利益链条,守护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池州、蚌埠、宿州等地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机关发放老年人津补贴、困难补助金时,未对敏感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开展监督,依法维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马鞍山、淮南、铜陵等地检察机关不仅将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教育融入具体的案件办理中,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根据老年人特点,以专项宣传为抓手,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将“个人信息不容侵犯”的理念传递到社区、乡村和养老机构,有效增强老年人在数字时代下的自我保护能力。

  做实“后半篇文章”

  推动长效治理机制建设

  以检察建议促推长效监管。在办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后,各地检察机关并未止步于个案整改,而是继续推动主管部门在全辖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如宿州市检察院在办理养老机构安全监督案后,推动主管部门印发《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设置了75项排查清单,实现了问题整改的标准化与系统化。

  以数据模型嵌入常态机制。在办理高龄津贴、养老补贴等领域案件时,检察机关在督促追缴违规发放资金的同时,更加注重推动建立源头防范机制。如芜湖、蚌埠等地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个案线索并办结后,推动民政、人社等部门与殡葬、公安等机构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与核验机制”,将“检察智慧”转化为“行政效能”,实现了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服务模式转型,从根源上堵塞了监管漏洞。

  以常态化监督助推长效化治理。多地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结后,仍定期开展“回头看”,并注重将监督成果固化为行业规范,有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了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持续性与稳定性。如天长市检察院通过对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问题监督,推动主管部门将老年助餐点食品加工区监控接入市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制定《天长市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推行“红黄牌”警示制度。

  构建多方协同机制

  凝聚老年人权益保护合力

  主动与民政、市场监管、卫健、妇联、消保委等建立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破解治理难题。如安徽省检察院与省妇联建立“检察院+妇联”协作机制,通过妇联组织及时发现和解决老年妇女权益保障问题;芜湖市检察院与市残联联合印发协作意见,助力解决残疾老年人群体在交通出行方面遇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共同推动公共服务场所、主要道路、居民区等重点区域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适老化改造。

  通过监督办案,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因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多部门且存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池州市检察院通过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厘清各方监管责任,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合力解决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到位问题。

  主动引入社会力量,广泛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线索提供、公开听证、整改评估,滁州、宣城等多地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均运用公开听证等机制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

  重阳敬老,不止于今日。安徽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重点领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法治力量守护老年人美好生活,为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ah.jcy.gov.cn/jcyw/202511/t20251103_72024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