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刑满释放,他为何想“加刑”?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官,我想加刑!”2024年5月,陈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24年11月,眼看还有2个多月就能刑满释放,向来表现良好的陈某竟一拳砸碎玻璃窗。事发后,临平地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室第一时间了解情况,陈某提出的这一要求,令检察官错愕不已。
30多岁的陈某家境贫寒,从小辍学,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生性惰懒的他抱着不劳而获的想法曾多次触碰法律红线。能在春节前出狱本来是好事,陈某却犯起了愁:“回老家很难为情,还要花钱准备过年,不如留在监狱里。”因此,陈某企图用违规的方式“加刑”,只求在监狱多留几天。
针对陈某的错误认知和违规行为,检察官和监狱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普法教育。同时,对陈某出狱进行了分析研判: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相关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另一方面,有过多次前科的陈某,存在出狱后再犯罪的风险。
“刑事执行既是刑事司法的末端,也是社会治理的前端,预防、打击犯罪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检察官表示,对于有过多次犯罪经历的服刑人员,不仅要监督监狱做好日常教改工作,也应当依法履职帮助其回归社会,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24年12月,检察官与监狱民警赶赴陈某户籍地,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村委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商议陈某刑满释放后的就业问题和临时住所。2025年1月25日,陈某刑满释放后,检察官全程关注其接送和安置工作。
陈某出狱后,村委推荐他去当地一家工厂上班。凭借在服刑期间习得的手艺,陈某很快适应了岗位,平时吃住都在厂里,日子也过得安稳了。
“我能打工挣钱了,厂里还包住宿,靠自己劳动过日子的感觉真踏实!”在近期的电话回访中,陈某高兴地对检察官说。
原文链接:https://www.hangzhou.jcy.gov.cn/xwzx/ajfb/202507/t20250717_70460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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