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以《法治宣传教育法》为遵循传递正义温度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本法将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法治宣传教育法是一部关于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的专门单行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立法成果。
深耕全民普法领域,海门区检察院始终以法为媒传递正义温度——镜头里,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用真实案例拆解校园法律风险,企明星宣讲团以“家常话”解读企业经营必备法条,公益诉讼检察官用办案实践诠释“司法为民”担当。
从校园课堂到社区院落
从企业车间到田间地头
海门区检察院
以《法治宣传教育法》为遵循
将“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
让法治力量渗透生活每个角落
一同见证“检察蓝”
护航全民法治之路!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511/t20251103_175198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