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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平遥:公益诉讼“加码”,筑牢古城食安“堡垒”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山西省平遥县检察院检察官对古城食品安全进行“回头看”时,发现散装牛肉、散称醋等均已依法张贴标签……

  平遥古城为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每年吸引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游览。为了维护古城食品安全,2025年1月,平遥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古城内的超市、特产店、餐饮店以及各类年货摊位,仔细检查各个商家的经营资质、健康证,详细询问生鲜肉食等的进货渠道,查看进货票据、台账等相关手续,重点查看了散装牛肉、散称醋等平遥特色食品的经营情况等。经检查发现,部分商家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冷藏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散装食品标签不完整、未按规定办理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遂予以立案。

  针对发现的问题,平遥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督促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开展全面排查,并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古城内的商铺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引导商家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重千钧,百姓健康系于心。平遥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食品安全问题,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督”的食品安全保护合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和游客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sx.jcy.gov.cn/gyss/202503/t20250320_68797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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