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推进沿边口岸检察 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大格局——全区涉外检察暨第三届沿边口岸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高质效推进沿边口岸检察
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大格局
——全区涉外检察暨第三届沿边口岸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工作成效,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全区涉外和沿边口岸检察工作,10月16日,自治区检察院以“高质效推进沿边口岸检察,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大格局”为主题,召开全区涉外检察暨第三届沿边口岸检察工作会议。最高检国际合作局二级高级检察官韩弋,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宏主持会议。
会前,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专门听取汇报并作出批示:“三年来,沿边口岸检察工作开局良好,成效初显。今后要巩固成绩,完善机制,向深处做、向细处做、向实处做”。
韩弋表示,内蒙古检察机关涉外检察工作基础好、潜力大,“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要持续抓实涉外检察工作,在服务国家大局上展现新担当,在维护北疆安全上实现新作为,在提升区域司法协作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在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检察人才上达到新水平,为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三年来,沿边口岸地区检察院认真履行守土固边重大责任,依法打击跨境和沿边口岸地区犯罪,促进社会治理,强化生态环境协同履职,主动服务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与俄、蒙等检察机关司法交流合作,初步培养了一批具有一定涉外检察能力的专业人才,有力服务保障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但与形势任务相比,全区涉外和沿边口岸检察工作还有差距,一些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全区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涉外法治工作部署及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要求,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作为着眼点,进一步破解涉外检察工作难题,全面提升涉外和沿边口岸检察工作质效。
会议强调,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摒弃涉外和沿边口岸检察“无关化”“边缘化”、不是主责主业的错误认识。涉外检察工作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五大任务”的重要抓手,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认真抓好。要严格依法规范履行涉外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案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专业化办案机制,高质效办好涉外案件;持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增强内蒙古检察履职影响力。要聚焦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沿边口岸检察工作质效。高质效服务固防强边、生态绿边、口岸兴边、安边稳边,更加有力服务办好两件大事。要持续强基固本,加强涉外和沿边口岸检察能力建设。构建协同高效的涉外检察工作体系,持续加强涉外和沿边口岸检察理论研究,统筹推进涉外检察人才队伍建设。
会议要求,要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深耕个案办理,把每一个涉外案件当作“大案要案”办,努力办出更多典型案件。要深化与俄、蒙司法交流合作,在“实”字上求突破。要加强基础建设和理论研究,夯实发展根基。要聚焦特色品牌打造,做大做亮内蒙古沿边口岸检察工作品牌。
会上,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报了近三年全区涉外和沿边口岸检察工作情况、典型案例及主题征文优秀论文,包头、呼伦贝尔、锡林郭勒、巴彦淖尔、阿拉善5个沿边口岸盟市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并以“高质效推进涉外检察工作、实现沿边口岸检察工作新发展”为主题开展专题研讨。
9个沿边口岸盟市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通辽、赤峰、乌海、保安沼、小黑河检察院分管领导,23个沿边口岸地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及自治区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国际合作处(翻译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ttxw/202510/t20251017_71780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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