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多维赋能 法润青春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5年以来,海西检察机关坚持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责任,以“法治副校长”机制为枢纽,创新工作载体、延伸服务触角,构建“校内+校外、线上+线下、普法+保护”三位一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教育新格局,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以“法治宣传”筑牢校园防线。激活“法治副校长”校园法治建设“领头雁”效能,开学季组织检察官到全州各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核心,围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社会热点,结合《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规亮点,通过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形式,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具体指导,有效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自护能力,为校园安全筑起思想、法律“双防护墙”。
以“多方联动”凝聚保护合力。海西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察+校园+家庭+社会”四方协同机制,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基础上,将普法宣传延伸至家庭和社会,通过专题家长会、座谈交流等方式,精准解读未成年人犯罪与被侵害典型案例,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升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以“沉浸体验”激发学法活力。积极打造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沉浸式”普法场景,打破传统普法“单向灌输”模式,激发未成年人学法用法活力。德令哈市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学生走进检察机关体验办案工作,带领幼儿园儿童学习趣味手势舞,在互动中培育法治与自护意识。海西州检察院、格尔木市检察院将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案例搬上舞台,以情景剧形式让孩子从剧情“假设”中辨明危险行为。
以“强制报告”加强社会防护。全州检察机关面向学校、宾馆、医院、社区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从业人员开展专项宣传工作,通过制发海报、专题培训、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压实强制报告制度责任,切实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从“纸上条文”落到“实践实处”,确保未成年人遭遇或疑似遭遇不法侵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介入”。
以“生态法治”培育责任意识。乌兰县检察院坚持将法治教育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开展户外法治课,把普法课堂搬进野生动物保护基地,让孩子在近距离接触珍稀动物、感受生命奇迹的同时,聆听检察官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实现法治教育从“个人安全”到“社会责任”的维度拓展。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6484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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