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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清风明月遥相映 每逢佳节倍思“清”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中秋的月,又是一年中最圆最亮时。当清辉洒向人间,与家家户户门前的红旗相映,这一刻,团圆与家国情怀相融共生,彰显着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与时代精神。

  “清风明月遥相应”,清的是风气,明的是心境。中华民族历来崇尚“清廉”二字,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道出了清廉为民的深刻道理。中秋明月皎洁如镜,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光明磊落、清清白白;履职用权力求公正无私、润物无声。这份清澈透明,正是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力量所在。

  “每逢佳节倍思‘清’”,思的是清廉,守的是本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最易潜滋暗长。从“电子红包”、“隔空送礼”到“隐蔽吃喝”、“公车私用”,腐败形式日趋隐蔽,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月饼盒里可能藏着陷阱,人情往来中或暗含围猎。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思想防线,不让节日人情成为腐败的温床,不让传统佳节变味变质。

  家风正则党风清,家风淳则政风明。中秋是团圆的日子,是涵养家风的良机。月圆人团圆,领导干部要带头重家风、正家风,做家风建设的表率。要管家治家、言传身教,让家庭成为廉洁自律的坚固屏障。每一位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家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让清廉之风吹遍千家万户。

  老一辈常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话虽朴实,道理却真。党员干部,就应当同这中秋圆月,干干净净、明明亮亮,诚如《南史·谢譓传》中所云:“入吾室者,但有清风;对吾饮者,惟当明月。”这份清白坦荡,才是真正令人信服的力量。(霍邱县纪委监委 卞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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