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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25-09-1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首次参加巡察,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不仅让我深入了解各部门职能、拓宽视野,更在监督他人的过程中完成了深刻的自我检视……”一位首次参与巡察的干部深有体会。

  面对巡察力量抽调难、业务支撑弱等挑战,州委巡察机构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出台《州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州委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办法》等制度,将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扎实的优秀干部纳入人才库,在巡察一线锤炼党性、增长才干,使巡察岗位成为教育、培养、锻造干部的重要平台。

  精准选调,严把入口关。巡察启动前,州委巡察办根据任务及队伍建设需要,科学制定抽调方案,明确人员数量、范围及专业要求。州委组织部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核心标准,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重点选调各单位骨干及优秀年轻干部。优先吸纳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税等领域具备党建、人事、审计、工程管理等专长的干部,为精准发现问题提供专业保障。

  实战淬炼,提升真本领。巡前紧扣目标任务开展实用培训,量身定制学习方案,为新抽调干部“充电加油”,夯实基本功。巡察期间实行组长负责制,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巡察“新兵”通过接访、资料分析、参与研判、谈话座谈、撰写报告等,快速提升发现问题、沟通协调、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巡察结束后及时总结复盘,查短板、明差距、理思路,在交流互鉴中实现能力跃升。

  科学考评,强化结果运用。每轮巡察结束,巡察机构从政治素养、组织纪律、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维度对抽调干部履职情况作出全面鉴定。鉴定材料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并报送组织、人社部门备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抽调干部参与巡察,核心在于发挥巡察岗位‘大熔炉’和‘练兵场’作用,让干部在实战中经风雨、长才干。”州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强调,“我们将持续强化巡察在发现、培养、锤炼干部中的独特功能,使其真正成为检验干部的‘试金石’,推动干部成长与巡察质效同频共振、双向提升。”(周杨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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