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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中国特色政法研究新范式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全面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背景下,本书的出版对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对推动中国特色的法治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一是构建了一套政法研究的学术范式。二是实现了政法学领域的多重理论创新。三是向世界展示中国司法体制的特点,以清晰的逻辑与翔实的论证,打破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体制的认知偏差。

  

  “政法是中国法治实践的标志性范畴,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特色,代表着一种独特的政治法律意识形态、制度安排和治理实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文艺所著《如何理解政法:范畴、传统和原理》一书在序言中开宗明义地说明了我国政法的含义。在全面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背景下,本书的出版对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对推动中国特色的法治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在当代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语境下,以中国法治实践为根基的政法理论显示出勃勃生机。

  首先,本书构建了一套政法研究的学术范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曾将中国的法学研究分为政法法学、诠释法学、社科法学,其中政法法学是指用政治话语讨论法律和法治的核心概念,更多的是代表一种政治话语体系。而黄文艺教授对政法的研究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立足中国法治实践与法律传统,打破“西方中心主义”的认知局限,从范畴、传统、原理三个核心维度系统阐释“政法”这一中国法治场域的标识性概念。在政法概念的范畴上,作者指出广义的现代政法体制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政法机关和各种治理主体共同建设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的治理架构,并阐释作为“良政善治”的政法范畴的核心要义,如在良政方面,把法治作为良政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在善治方面,注重法治和其他治道的相辅相成。在政法传统上,作者考察“政法”从古代“政刑”到近代“政法”再到现代“政法”的概念史变迁,挖掘古典政法传统中“民为邦本”“天下太平”“变法图强”“综合为治”“防患未然”“情理法融合”等思想精髓。在政法原理上,作者从政法机关的相互关系上,提炼出政法机关“自成一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范性原理;在政法机关外部关系上,总结出“社会治理优位、基层治理优位、前端治理优位”等原理;在执政党与政法机关关系上,梳理出“宏观领导、归口领导、法治化领导”的规范化原理,构建起一套扎根中国土壤、彰显中国智慧的政法理论框架,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关键学术支撑,让中国政法研究拥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理论话语与分析范式。无论是对“党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的政法体制原理剖析,还是对“法治轨道论”等认知范式的理论阐释,都将本土实践升华为具有学术形态的法学知识,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补上了关键一环。正如书中所强调,政法研究能丰富法学范畴、命题与理论,这正是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最坚实的“本土根基”。

  其次,本书实现了政法学领域的多重理论创新。在理论层面,本书的突破体现在三个关键处:其一,作者突破“国家法中心主义”,提出多元主义法律观,将党内法规、社会规范纳入法治体系视野,呼应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对“四类规范体系”的部署,体现了综合治理的政法原理;其二,作者创新政法认知范式,既反对法律“去政治化”,也不片面强调政治决定法律,而是以“双向互动”的视角,阐释法律对政治的规范约束与政治对法治的引领作用,这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轨道论”高度契合;其三,构建政法哲学的初步框架,在法的价值论上,既吸纳秩序、正义等普遍价值,更突出“和谐、团结”等中国文化基因,为政法实践提供了深层理论支撑。这些创新,让政法学从“实践经验总结”跃升至“系统理论建构”,推动学科向更深层次发展。在构建政法理论体系方面,本书实现了多维度、系统性的理论创新。一方面,从历史维度贯通古今,将古典政法传统中的“德礼政刑”“情理法融合”等思想与现代政法理论相衔接,揭示中国政法传统的历史延续性与时代创新性;另一方面,从实践维度聚焦新时代政法改革,深入分析政法机关权力制约监督、新时代中国政法理论等核心议题,概括出“党的绝对领导论”“平安中国建设论”“法治中国建设论”等九大理论要点,形成涵盖范畴界定、传统溯源、原理阐释、实践指导的完整政法理论体系,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也为政法领域的学术研究搭建了系统的理论框架。

  最后,本书向世界展示中国司法体制的特点,以清晰的逻辑与翔实的论证,打破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体制的认知偏差。政法代表了一种法治运行体制和社会治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中国的政法体制代表了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制度安排。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对中国政法体制的认知多停留在表面,而本书以“可感知、可理解”的学术表达,打破了这种信息差。一方面,它清晰呈现中国政法体制的独特逻辑——比如将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界定为“政法机关”的制度安排,以及七十多年实践中验证的“破解法治难题、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它系统梳理中国政法的治理技术与话语体系,从“枫桥经验”“网格化治理”等前端治理技术,到“平安中国”“社会治理共同体”等特色话语,让国际社会能直观看到中国司法体制“立足本土、服务治理”的鲜明特色,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方案”。书中系统呈现中国政法体制的演进脉络——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专政逻辑下的体制构建,到改革开放后稳定逻辑下的体制转型,再到新时代治理逻辑下的体制完善,完整展现中国司法机关与党委及其政法委之间的规范关系,以及政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同时,书中深入解读“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司法实践,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司法责任制改革、政法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等,用客观事实与学理分析向世界证明,中国司法体制是符合中国国情、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制度安排,为国际社会理解中国司法打开了一扇全新的学术窗口。

  《如何理解政法:范畴、传统和原理》的出版,不仅是黄文艺教授个人学术生涯的重要成果,更是中国政法理论研究与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相信这部著作将为法学界、政法实务界带来很多的学术启发,也将助力国际社会更准确、全面地认识中国政法制度与法治发展道路。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审)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511/t20251118_7114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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