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探索提级交叉协作机制 拧紧村干部监督“螺丝扣”
发布时间:2025-11-17 来源: 宁夏纪委监委网 作者:佚名
“探索实行村级干部问题线索提级交叉协作办理工作机制,是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意义。”盐池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表示。
近日,盐池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村干部问题线索提级交叉办理协作工作制度(试行)》,该制度聚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这个“关键少数”,对反映其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对问题线索相对具体、复杂的,由纪检监察室直接办理;对反映内容较为笼统、可能存在“人情干扰”等问题,指定其他乡镇纪委交叉办理,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派员参与。
此外,将问题线索中涉及金额较大、时间跨度长、关联人员多,群众多次举报、重复举报、越级举报,涉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方面问题线索纳入提级交叉协作办理范围。针对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之外的其他村干部涉嫌一般违纪或职务违法的问题线索,其中案情复杂、查办难度大但尚未达到提级办理程度,或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涉及跨乡镇人员或事项需要协调联动,经研判查实后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线索纳入协作区办理。
“对村干部问题线索提级交叉协作办理是我委查办问题线索方式方法的一次创新,旨在最大限度破除人情干扰阻力,破解办案难题,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盐池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盐池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511/t20251117_1059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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