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走心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从“掉队”到“归队”
发布时间:2025-11-1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受到党纪处分,我感到非常惭愧,内心比较失落,但组织没有放弃我,推心置腹的谈话、贴心的回访打消了我心中的顾虑,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让我振作起来,重新树起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近日,呈贡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教育回访时,一名受处分干部表示已悔错改错,将积极投入工作。
近年来,为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心结”“卸包袱”,呈贡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采取“访前研判、访中疏导、访后关注”方式,常态化做好跟踪回访教育,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受处分人员建立正面清单,将教育回访与干部考核、政治生态研判、制度完善等相结合,帮助“跌倒”干部重拾信心。
为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贴身监督”优势,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教育管理主体责任,今年3月,呈贡区纪委监委根据《昆明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印发《2025年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暨处分决定执行及教育管理开展情况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由案件审理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组成回访教育小组,联动抓好责任落实,推动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政治关爱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既走心又走实,确保教育回访工作取得“1+1>2”的效果。
“回访教育不是单一的回访,还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回访取得实效,回访前,回访人员通过查阅处分决定、案卷材料、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沟通联系,全面了解回访对象的性格特点、近期情况以及案件性质、处分类型等,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方案。
回访过程中,采取谈心谈话、“一对一”心理疏导、实地走访所在单位党组织、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及改正错误的情况,并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干部群众对其评价等,根据受处分人员的情况给予肯定性鼓励或适时提醒纠偏,让受处分人员在思想上“祛风除寒”,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回访后,形成“一人一档案”,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参考,深化教育回访结果运用。今年以来,呈贡区纪委监委共回访受处分人员64人。(左大彩 || 责任编辑 杨雪婷)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tiewanfanfu_1106/142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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