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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麦积:跟进监督不让健身器材“带病”上岗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现在广场上的健身器材都修好了,大家锻炼着也心里踏实!”近日,在天水市麦积区某镇中心广场,正在使用漫步机的市民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介绍。

  据悉,今年4月,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在开展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中,通过走访发现,部分乡镇广场的室外健身器材“带病上岗”,有的器材零件毁损、零部件缺失,扶手松动摇晃;有的则早已超过标注的安全使用年限,表面锈蚀严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这些器材是群众日常健身的‘好帮手’,一旦出问题就可能变成‘伤人利器’。”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决定拟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为精准厘清责任、推动问题解决,4月9日,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及属地政府代表参会,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坐诊把脉”。

  听证会上,参会人员围绕行政机关是否全面履职、健身器材安装后的日常维护责任主体、超期器材拆除后的及时补装等问题展开充分讨论,最终明确健身器材实行“属地政府日常养护、行业部门监督管理”的机制,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会后,该院综合全案证据及听证会结果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限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全区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开展全面排查,维修更换损坏部件,建立“定期巡查+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器材安全运行,同时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及时回应健身安全需求。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和属地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对辖区内8个乡镇的22个行政村的160余件室外公共健身器材进行现场排查,累计完成30余件健身器材的维修与更换,并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设施予以拆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健身器材日常管护缺位问题,各乡镇建立巡检、抽查制度,严格执行“一器材一档案”管理,配备专职管护人员,定期检查器材稳固性、零部件磨损情况及标识完整性。

  与此同时,相关行政机关已启动各乡镇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更换需求征集工作,对损坏器材的更换与维修,将遵循“未配备区域优先安装、已配备且损坏区域逐步更换”原则分阶段推进落实。

  如今,天水市麦积区各乡镇文化广场上健身器材焕然一新,排列整齐,器材旁边张贴着使用说明和安全提示,不少老人、小孩在器材上有序锻炼,该院也将持续跟进监督。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65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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