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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张莫崎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张莫崎,现任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三级检察官。曾获评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沈阳市检察机关“示范听证”实战比拼技能竞赛优胜奖、沈阳市第二届全市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三等奖。先后入选辽宁省民事检察人才库、辽宁省涉外法治人才库、沈阳市青年骨干人才库、沈阳市行政检察人才库、沈阳市涉外法治人才库。2025年9月,在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一等奖。

  

  从第一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的观赛者,到第二届竞赛一等奖的获得者,“追光而至,沐光而行”是对这段竞赛历程的最佳诠释。于我而言,本次竞赛犹如丝丝春雨,在潜移默化中充实着我的政治理论知识、完善着我的法律知识体系。同时,我也认识到,与业务能力同等重要的,是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勇于挑战自我的决心,唯有锚定目标,不断学习、精进业务方能行稳致远。

  

  业务竞赛是对过往履职能力的检验。在工作中认认真真办理每一起案件、扎扎实实写好每一份文书,使我在比赛中受益匪浅。在办理沈阳检察机关首例跨省移送反向衔接案件时,面对没有先例可参考,且跨地区移送线索功能也尚未在业务应用系统中上线的情况。一方面,在明确案件管辖的前提下迅速制定案件办理方案;另一方面,快速学习刑法及涉药品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处罚法定性、严格审查“可处罚性”,为精准制发检察意见奠定基础。与此同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调查核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途径,通过履职办案推动问题解决。

  

  多年来,我始终坚持扎根基层、用心用情开展普法工作,打造让“一老一小”听得懂、易接受、有温度的普法课程,连续两年受聘为“大东区‘十百千万提质赋能’工程”区级讲师,既做法律实施的监督者,又做法治理念的传播者。

  

  站在领奖台上,手捧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我深知这荣誉并非属于我一人,而是沈阳检察机关的前辈们薪火相传、奋力托举的无私传承。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竞赛组织者的精心筹备、周全保障,更离不开领导们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同事们的帮助与鼓励。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竞赛落幕,征程再启。我将带着在竞赛中收获的知识、信心和力量回归岗位,在案件办理中持续淬炼业务能力,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全力以赴的行动,为奋力推动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走实走深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510/t20251017_71783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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