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荔波:做实提醒批评 激励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连日来,每天一大早黔南州荔波县某乡镇干部卢某某就来到群众家中调查家庭情况,为困难群众、高龄老人申请低保、补贴……
然而,不久前卢某某曾无心工作、得过且过,造成部门各项工作滞后。
该镇纪委发现这一问题后,及时对卢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为开展好谈话,镇纪委对卢某某工作经历、家庭背景、性格特点、工作表现等进行深入了解,做足充分准备后,与其开门见山谈话。
“今天我们代表组织来看你,找你谈谈心,你如果遇到什么困难,或者烦心事,都可以跟组织讲。”
在工作人员推心置腹的鼓励下,卢某某敞开了心扉:“前段时间,有群众因申请低保的不当诉求得不到满足,说要告我。同时,我也担心群众因为不理解我们的工作而引发误会。为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自己在工作上就有懈怠了……”
“工作上,对个别群众的误解要正确面对,这也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群众工作本领的一个契机。不干、少干不是逃避责任的方式,而且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样要被问责和处分。”镇纪委工作人员耐心提醒和告诫卢某某,并结合具体案例向其讲解了“四种形态”“激励担当作为”等政策。
“听了这些,让我对群众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卢某某表示,今后一定牢记职责、担当作为,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和重托。
谈话结束后,镇纪委没有一谈了之,而是定期跟踪卢某某思想、工作动态,帮助其重燃斗志,增强干事创业热情。
(黔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dfzf1/202510/t20251010_88679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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