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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委原副书记陈扬杰 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乐山市委原副书记陈扬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扬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跑官要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提供专车接送服务;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扬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扬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5/10/17/e89c32e5dadf4b6593702044f60395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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