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审查,该名干部于2023年8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已过影响期,不影响进一步提拔使用……”近日,怀远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关于一名干部的征求意见函后,如实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近年来,怀远县纪委监委聚焦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联动高效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为夯实审核基础,该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进廉政档案建设,将全县各单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廉政档案建档范围,档案内容涵盖个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历次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8大模块,实行专人动态维护,做到“一人一档、底数清晰”。截至目前,已建立并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900余份,为干部精准“画像”打下坚实基础。
审核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形成内部合力,建立党风廉政意见征求沟通机制,充分征求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紧盯征求意见主体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逐项筛查,结合日常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精准把脉”,确保每一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都客观公正、有据可依。今年以来,已累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600余人次,其中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3人,有效发挥了“过滤器”作用。(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2832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黄山:精准滴灌强本领 以训促干练精兵
- 下一篇: 合肥庐阳:以常态化监督“织网” 为干部廉洁“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