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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检察”协同发力 “三大协作”守护北疆 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交出亮眼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四大检察”协同发力 “三大协作”守护北疆 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交出亮眼成绩单

  9月17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发布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出席新闻发布会。

  

  

  

  

  

  

  “我们注意到,和检察机关的其他专项活动不同,‘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为期3年,这是基于什么做出的考量?”

  “带来了哪些看得见的变化?”

  “未来有哪些规划来巩固?”

  ……

  

  发布会现场氛围热烈,来自法治日报、中国环境报、内蒙古日报等媒体记者接连发问。

  

  

  

  

  

  

  赵国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内蒙古生态的特殊地位,决定其需承担守护“国之大者”的使命。内蒙古生态环境本就脆弱,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问题,单靠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保护”。2023年,自治区检察院部署了为期三年的“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 (下称“统一行动”),并非偶然之举,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落实最高检要求的主动作为,更是针对内蒙古生态特点量身定制的“守护方案”。希望通过打破地域壁垒、打通部门界限,让分散的力量形成合力,取得工作成效需要久久为功。

  

  

  

  

  

  

  “记者朋友的问题,问到了关键,生态保护不是单一领域的工作,需要‘四大检察’像四个轮子一样协同转动,才能跑得稳、跑得远。”自治区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宏在回答提问时用生动的比喻阐释了履职模式,还向大家介绍了内蒙古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民事责任,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三大协作”保驾护航的具体实践。

  

  

  

  

  

  

  记者问,“统一行动”中,检察机关面临了哪些难题,克服了哪些困难。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张云龙表示,生态保护是一场硬仗,挑战确实不少,但他们从未退缩。生态保护工作专业性强、跨区域协调难、生态修复周期长。内蒙古检察机关针对这些挑战,以强化专业支撑、优化协作机制、加强后续监督等举措,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未来将继续深化机制建设、聚焦重点任务、强化“数字赋能+社会参与”,让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坚不可摧。

  全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显示,2023年以来,全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统筹联动守护生态安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提档升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8168件,制发检察建议5268件,提起公益诉讼573件。

  在“统一行动”集群效应下,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成效显著,全区检察机关以大兴安岭为主场,开展山林保护统一行动,办理山林公益保护案件1262件;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开展河湖保护统一行动,办理河湖公益保护案件1720件;以呼伦贝尔大草原、锡林郭勒大草原为主场,开展草原保护统一行动,办理草原公益保护案件1746件,保护草原18.61万亩。

  此外,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案,强化重大案件办理,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移送、最高检交办案件105件;深化铁检集中改革,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以可诉性为指引,坚持审前实现公益保护是最佳司法目的,96.85%的问题均在审前阶段得到解决;加强区域协同办案,强化生态监督合力,2023年以来,检察机关跨区域移送案件线索126件;凝聚多方合力,全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95份;激发全社会呵护生态环境内生动力,聘请“益心为公”志愿者3300余人,接收群众反映线索1954件,举办公益诉讼听证1476次,邀请群众对办案效果监督1846次……

  

  

  

  

  

  

  会上,还发布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某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个典型案例,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2件,涉及水体污染、行洪安全、矿山治理、山林保护、草原保护、固废危废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为全区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提供参考借鉴。

  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近30家中央及自治区媒体出席新闻发布会。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xwfbh/202509/t20250919_71458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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