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岩坦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5-09-18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原副主任岩坦(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西双版纳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勐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勐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岩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勐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岩坦利用担任景洪市勐罕镇镇长,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fb/zwfzajxxfb/202502/t20250224_6844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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