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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十一届省委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1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6月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了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2024年7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财政厅党组反馈了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财政厅党组履行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各项要求,坚决扛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利用厅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关于巡视整改相关规定,通过专题学习凝聚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学习,厅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是政治监督,巡视整改是政治责任、政治交办,必须以高度政治责任抓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具体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逐条逐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促、推动落实。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领处室研究任务、分析症结、制定措施。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聚焦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整改推进情况,确保问题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各责任处室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形成了上下一心、层层落实、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召开厅党组领导班子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定实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以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巡视整改工作质量。

  (三)定实整改方案,突出真改实改。厅党组召开2024年第28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布置省委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审议通过《省委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省财政厅党组清廉云南建设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省委专项巡视指出28个问题,制定84条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审议通过《省委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省财政厅党组清廉云南建设反馈意见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强化对重点整改任务跟踪问效,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思想准备和工作谋划,学习贯彻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要求方面

  1.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省委清廉云南建设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厅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对省委关于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要求进行再传达、再学习、再领会,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省委部署清廉云南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持之以恒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向纵深发展。统筹厅机关监督力量,加强对清廉云南建设财政实践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提醒,下发工作提示函,扛牢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

  2.加强统筹谋划,纵深推进清廉云南财政实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部署要求,按照“统筹内外、聚焦牵头、充分融合”工作思路,制定《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财政实践2024年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调度清单》,对年度任务再研究、再部署,明确牵头责任领导、时间规划,扛牢扛稳工作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定期调度,集中整改期以来,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清廉云南建设财政实践相关工作,党组成员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开展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督促推动工作落实,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制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配合推进云南省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抓好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将“阳光行动”“暖心行动”与“清源行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行业治理效能,为十大行动贡献财政力量。

  3.扛牢牵头责任,扎实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强化综合协调,全面夯实财会监督力量,“清源”促“清廉”成效不断深化。按照2024年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和任务分工、监督工作方案,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细化8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和分工。推动省人民政府建立由9个省直部门、5个中央驻滇单位为成员的云南省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发挥行业治理叠加效应,有力维护财经秩序。

  (二)关于落实“清源行动”重点任务方面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巡视反馈问题以来,先后召开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布置、预算审核工作会议以及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培训班,围绕“五个着力、五个提升”,安排布置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衔接,加大预算执行结果运用力度。制定《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2025年重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及抽查复核,将评估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推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取消政策到期或任务已完成、绩效低下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突出的专项资金。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5项资金分配,按时完成项目资金下达。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对云南省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督促问题整改清零。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4年度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的通知》,对省本级预算公开实施动态监督,提升全省预决算公开质量。

  2.严明财经纪律,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监管质效。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过紧日子评估办法〉的通知》,聚焦压减支出、严控成本、加强统筹和硬化约束等建立和细化评估指标,推动过紧日子要求落细落实。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杜绝年底突击花钱和超预算、无预算支付资金。制定《云南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税收入收缴行为,提高非税收入入库效率,督促相关部门、地区做好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等问题整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代理机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以及作出行政处罚。推动全省全面建成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交易行为,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效能。开展相关涉农资金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涉农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做好补贴兑付信息采集工作。

  3.做实财会监督,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省财会监督联席会议作用,对16个州(市)开展“清源行动”推进情况等实施专项监督,不断深化我省财会监督工作。对420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40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6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制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不断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对“无证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向相关州(市)发函督促整改。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涉嫌“无证经营”或“虚假承诺”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处理处罚。

  (三)关于统筹推进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方面

  1.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力保障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向财政部请示汇报。多渠道筹措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各类专项资金、预算内基建投资、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磨憨口岸城市建设。

  2.坚持严实作风,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修订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强化内部控制风险防控,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从严从紧做好厅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严格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从源头规范厅机关预算管理。制定《云南省财政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大额用款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制定《云南省财政厅机关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云南省财政厅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厅机关采购及合同签订事项。制定《云南省财政厅国有资产(房屋)出租实施方案》,按规定对厅属闲置国有资产(房屋)开展公开招租。制定《云南省财政厅2024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填报对象严格执行到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处置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提高纪律审查的效率和质量。

  3.增强信息化赋能,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强财政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力度,统一协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政务云适配资源,为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基础支撑。研究云南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业务数据迁移方案,全面完成新老系统的业务数据迁移融合工作。做好2024年和2025年财政信息化项目内部论证和申报立项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化项目质量。加快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系统改造融入一体化系统项目建设,巡视反馈以来,持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已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重要数据常规检查和恢复演练工作以及厅机关中心机房重要数据备份工作,切实增强防范风险隐患能力。全面实现与省人大预算工委国有资产数据传输与共享。

  4.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视审计问题整改。压实各地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审核管理主体责任,发展改革、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引入专业机构,持续健全专项债券项目省级联合审核机制,进一步提升项目审核专业化水平。紧盯审计未完成整改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定期跟踪督促,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积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对接,准确掌握问题整改口径及标准,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5.强化教育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干部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走进五华监狱“零距离”感受纪法威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梳理分析财政系统典型案例,做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定期组织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学习,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不断加强纪检业务以及财政业务学习,持续提升财政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制定《云南省财政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支部纪检委员主动监督、一线监督作用,有力激活监督“末端神经”。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财政实践,以清廉建设实际成效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责任链条,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在财政部门落细落实。推动“清源行动”与财政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聚焦财政资金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不断健全完善财政权力监督制约制度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扛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每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切实把巡视“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间:2025年6月23日至7月7日。联系电话:0871-63644178;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省财政厅机关纪委;邮政编码:650032;电子邮件:ynscztxszg@126.com。

  中共云南省财政厅党组

  2025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xunshixuncha_0623/139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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