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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十一届省委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1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6月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2024年7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履行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扛牢整改责任。委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职能职责,举一反三、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积极主动从思想层面找差距、从制度层面找漏洞、从执行层面找不足,印发《省委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清廉云南建设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77项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全过程领导、督办、推动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带头研究、抓好落实。各责任处室(单位)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有序推动整改,确保整改责任落实。

  (二)注重跟踪问效,确保有序推进。将委党组领导班子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协调解决推进滞后事项,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整改合力。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甚至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常态长效。坚持把整改工作同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相结合,深入研究和对接国家战略及政策举措,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掌握实情、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把巡视整改变成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生动实践,变成稳增长促发展的务实举措和解民忧纾企困的具体行动,以整改新成效推动发展改革取得新突破。

  二、清廉云南建设专项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要求思考谋划方面

  1.把握和领悟清廉云南建设的地位、作用和内涵。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清廉云南建设的工作要求,委党组会研究部署5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发改”建设行动方案》,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专题会议安排的5项重点工作,完善在线平台审核备办理时限警示功能,新增在线平台项目审核备问题反映专栏,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2.强化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落实。认真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主体责任,组建7个专班,建立完善与驻委纪检监察组联系9项机制,建立完善省级部门横向联系、省州县纵向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暖心行动”“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职能作用,逐项研提年度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清单式倒排时间表,分领域划分责任田。

  3.着力营造清廉云南建设氛围。做好“暖心行动”和“阳光行动”宣传引导,配合在省纪委监委网站、“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推出经验做法。发布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20个典型案例、10个“暖心行动”典型案例,案例涵盖省级部门和昆明、楚雄、大理等州(市),开展“厅局长坐诊接诉”6期,办理133家企业150件诉求。对16个州(市)35个存在的违反相关规定审批项目、审批业务流程不规范、项目审批把关不严等负面情况全省通报。

  (二)关于责任落实和牵头任务推进方面

  1.落实牵头责任。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以工作提醒函的方式先后4次督促省级相关部门和16个州(市)针对进展缓慢事项加力推进、举一反三。结合工作月报和实地调研情况,印发通报5期。

  2.主动研究推动工作。定期召开会商会议或工作调度会,会同省级有关牵头部门、州(市)共同研究工作落实情况,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工作推进的实际问题。赴各州(市)开展“暖心行动”“阳光行动”现场调研和抽查,强化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

  3.严谨细致开展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对相关部门材料加强审核把关,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优化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办理流程,目前系统实现了省、州(市)、县(市、区)督办、投诉举报操作留痕、办结流程强制上传支撑材料等功能。

  4.着力解决经营主体投诉问题。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办理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历史积压投诉举报件,主动了解情况,做好解答工作,提高投诉件办结率。截至目前,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历史积压件销号率提升至83%。

  5.强化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先建后补”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按月调度整改进度,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督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定期开展实地调研指导问题项目整改。

  6.加快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建设。将用网报装纳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线上线下专窗整合设立。2024年,完成联合报装1781件,其中,涉及用网报装754件。对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清单执行情况不定期“回头看”,推动政务服务迭代升级。

  7.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对接,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努力把战略机遇转化为企业发展红利。聚焦政务服务,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各州(市)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增强市场准入透明度,推动“非禁即入”政策不断落实。

  8.加快推进融信服平台优化整合。成功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云南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设置惠企政策申报系统云南节点。目前正在开发对接接口,接口开发完成后,将通过云南节点实现与融信服平台对接。

  9.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全面排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信息发布情况,对各类项目交易信息发布流程、发布内容与上位法规定要求不符的立即优化调整。

  10.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建立银行、记账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方每月核查保证金账户机制,对误汇入账户款项、线上无法退还款项及时发起清退,防止账户中资金沉淀。

  11.统筹谋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把特色优势产业作为主攻方向,研究提出巩固提升绿色能源、烟草、有色金属产业“老三样”,培育壮大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产业“新三样”,做专做精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特三样”,做优做强高原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产业“大三样”,已纳入我省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实施意见。2024年全省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达52.1%,产业民间投资增长6.5%,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12.完善政策措施。印发打造“绿电+先进制造业”新优势相关方案,加强新能源电池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引导,鼓励先进正极材料项目联动电芯、电池环节实现链式落地、集群落地,合理控制全省负极材料产能规模、联动正极材料向下游电芯、电池延链的项目可适当建设,支持存量正极、负极材料向下游电芯、电池等环节延伸,积极承接电芯、电池等项目落地。

  13.畅通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构建包含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部门业务资源数据库为一体的“5+13+N”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现已基本完成人口、法人、电子证照基础库和金融等主题数据库的建设。积极对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加大数据共享深度,目前已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国土空间管制系统全面实现信息共享。

  14.提高利用数据成果跟踪监管成效。通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分析,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综合考评工作、减免投标保证金和利用保险保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的执行。持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问题的跟踪问效,注重数据分析问题的办理实效,加强催办、督办,防止问题一转了之,一发了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15.在落实投资目标上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强省建设工作要求,将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聚焦到产业投资方面,以产业投资增速替代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之一。按月调度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执行情况,印发相关情况通报8期,强化执行过程监督。

  (三)关于对标清廉云南建设要求,推进自身建设方面

  1.强化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建立干部廉政“负面清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定期排查、动态跟踪、分级管理、适时调整的长效机制。把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纳入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范畴,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2.严格资金管理。开展往来账和小金库清理,全面梳理排查内控风险,加强财务报销和经济业务实施关键环节审核,严格制度执行评价,以制度规范促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严格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严格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排查整改。督促丘北县、大关县重点围绕群众务工和劳务报酬发放,完成2023—2024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自查,并报送了自查和现场核实情况报告。

  4.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回头看”。印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研究出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和《委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打探工作事项记录管理规定》等制度,从思想上培养规范化意识,从行动上自觉抵制越权行为。

  5.严肃问题责任追究督导。督促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投资项目建设日常监管和投资计划执行责任,对问题项目进行双周调度逐项抓好问题整改。目前,所有问题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关于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月调度机制,强化与其他省级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召集“暖心行动”“阳光行动”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处室对2025年清廉云南建设和深入巩固拓展“暖心行动”“阳光行动”进行研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牵头责任。将清廉云南建设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融合,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构建完善“上下游”“左右岸”联动监督网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自觉把专项巡视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体贯通、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体贯通、与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一体贯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问题整改,以更实举措确保巡视整改实效。聚焦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坚持以上率下,持续压实各级责任,全方位统筹调度,全周期跟踪问效,坚决摒弃“闯关”思想和“交卷”心理,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以更强担当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省发展改革委职能职责,充分运用巡视成果,举一反三、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作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真正把专项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6月23日至7月7日。联系电话:0871-63118519;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8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处);邮政编码:650051;电子邮箱:fgwjgdw@yn.gov.cn。

  中共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

  2025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xunshixuncha_0623/139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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