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亮剑!还这条河流“本色”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现在河水清亮了,灰色浑浊水体不见了。”
近日,元谋县检察院检察官对龙川江水污染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发现昔日浑浊刺鼻的河水已恢复清澈,新建的污水截流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案情回顾
整改前
龙川江流经元谋县5个乡镇,为金沙江的一级支流,是沿线农业灌溉与生态维系的重要命脉,污水直排对河流沿线存在生态环境安全隐患。2025年3月,元谋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龙川江(小能禹段)有未经规范处理的污水通过排水口直排龙川江。
发现线索后,检察官运用无人机航拍+奥维互动地图定位轨迹,对污水来源进行溯源。经调查发现,该处污水是周边集镇生活污水、货场冷库废水及养殖农户污水混合而成,通过田间排水灌溉沟渠直排入龙川江,存在严重的流域水生态污染隐患。同时,污水流经未硬化沟渠部分也会发生下渗问题,对周围耕地造成污染。
针对这一问题,元谋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同发力治理污染顽疾。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争取资金对污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在污水点和排水渠处新建三座化粪池,利用水生植物、微生物和藻类等生物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净化水质,在满足灌溉需求的同时,确保最终排入龙川江的水质达到相关标准。
整改后
日前,元谋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职能部门及属地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整改区域进行“回头看”,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此次整改不仅换来了龙川江的水清岸绿,更守护了沿岸良田和百姓的饮水安全,成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同护河的生动写照。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cx/202511/t20251117_72529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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