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廉政法制资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观点 > 正文

万州:债权执行陷“死结”?检法联手“放水养鱼”巧破僵局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承办检察官与法院执行局干警对债务人陈某进行释法说理

  “太好了!这笔钱,终于有着落了!”2025年11月3日,在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对一起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回访时,朱女士脸上洋溢着笑容,向检察官连声道谢。

  

这起长达七年的合伙合同纠纷,在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故事要从2018年说起。朱女士与陈某合伙经营,后因产生矛盾协商不成,于2019年诉至万州区法院。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直至2021年12月,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陈某向朱女士支付款项66万余元。

  

  尽管赢得诉讼,朱女士却迟迟未能实现胜诉权益。2022年初,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发现法院虽查封了陈某名下相关资产,但因这些资产大多已被其他债权人先行查封,朱女士仅处于轮候状态,需等待前序债权受偿后方能参与分配。

  

  在此情况下,朱女士将希望寄托于本次执行中唯一一套由她首轮查封的房产——陈某名下用于雪糕冷链生产经营的多套冷库车间之一。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在不变卖该车间的前提下允许其继续使用,房屋价值并未因此减损。

  

  然而,就在法院启动拍卖程序时,一个棘手难题却横亘眼前:因该车间属于工业用地配套用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性质明确必须整体处置,不得分零拍卖。而陈某企业名下拥有多套车间,除朱女士首轮查封的那间外,其余车间也已被其他债权人轮候查封。若将所有车间“打包”整体拍卖,总价过高恐致流拍。陈某也担心,一旦整体拍卖,企业经营将陷入停滞,还款能力将进一步削弱。

  

  截至2025年初,朱女士的胜诉权益仍未能兑现。焦急之下,她于同年4月向万州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朱女士希望尽快实现债权,而陈某的企业正值夏季销售回款关键期,此时若强行拍卖,不仅会重创企业生产经营,也将削弱其偿债能力。”承办检察官在梳理案情后敏锐地意识到,尽管矛盾尖锐,但仍有利益共同点。

  

  “症结在于,必须找到一个既不影响企业‘造血’,又能及时兑现债权的办法。”于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协同发力,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听取各自诉求与顾虑,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反复磋商,一个“放水养鱼”式的可行方案逐渐成形:陈某先行支付10万元,剩余款项在一年半内分三期履行,法院继续查封房产但暂缓拍卖。这一方案,既为朱女士的债权上了“保险”,也为陈某的企业赢得了宝贵的“缓冲期”。

  

  2025年6月6日,在万州区法院和检察院共同见证下,朱女士与陈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当场向朱女士支付了10万元,并郑重递交了还款承诺书。拿到首笔款项的朱女士难掩激动:“真没想到,拖了这么久的事情,终于有了结果!”

  

  “执行工作,既要有法律的力度,也要有民生的温度。”万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晓萌表示,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当事人解开了心结,也为检法协作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样本。日前,万州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召开执行监督与协作工作座谈会,就数据共享、线索移送等建立常态化机制,为破解“执行难”凝聚了更强大的合力。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jcdt/202511/t20251118_72541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