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专项监督赋能生物多样性保护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昌黎县检察院:专项监督赋能生物多样性保护
昌黎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辖区内具有资源意义的植物600余种,各类野生动物370种。近年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以“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为抓手,聚焦重要物种、重要区域、重要问题,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6件,提起诉讼9件,积极回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需求。
聚焦监督办案
强化司法保障
昌黎县检察院针对本地特有极危物种河北梨缺乏基础性保护措施,存在灭绝风险等问题,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19株野生河北梨植株编号建档,并重建两处集中保护区嫁接繁育河北梨幼苗1600余株。同时在全国范围首次开展河北梨野外回归种植,在其原生境建立野外回归种植区,移栽苗木60余株,进一步恢复和重建河北梨野外种群,有效降低濒危风险。
滦河入海口滩涂被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是重要的国家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针对湿地固体废物污染问题,经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未果后,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整改,共清运固体废物10吨,恢复湿地面积15亩,切实改善候鸟栖息地保护,为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昌黎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与预防性司法理念,发挥公益诉讼检察预防功能和治理效能,针对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深化源头治理,促进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挂牌、治理复壮古树名木30余株。对非法猎捕、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促使违法行为人通过增殖放流、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共放流鱼苗8万余尾、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12万余元。
突出协同配合
强化协作保障
昌黎县检察院创新模式推动修复,强化公益保护与刑事打击的有效结合,在周某非法狩猎案中,首次探索“认罪认罚认赔从宽”办案模式,将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赔偿责任作为认罪认罚考量因素,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提高当事人赔偿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主动性,实现生态资源司法保护的延续性和一体化。
该院联合林业部门、省级科研院所在全省率先成立濒危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构建多层级融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基地运行以来,开展移栽补植活动3次,嫁接苗木120余株。持续推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通过联动协作、联席会商、联合巡查等方式,形成滦河流域、碣石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合力,共办理涉水类公益诉讼案件7件,涉林类公益诉讼案件5件。
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及“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检察听证、跟踪观察、专家评估论证等方式,参与案件办理50余件次,切实发挥“外脑”智慧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联动监督效能。
扩大社会参与
筑牢宣传保障
该院一方面聚焦城区,打造宣传“主阵地”。建立“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公园,通过打造可见、可感、可知的公益诉讼检察文化体验场所,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全方位讲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检察故事。
另一方面,该院深入乡镇,搭建保护“传播网”,利用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以直观、生动的方式向群众普及生态保护知识,提增社会对生态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同度。
原文链接:https://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511/t20251111_72368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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