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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五华区:办理云南首例网店刷单骗补案并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电商平台补贴被骗刷

  昆明五华:办理云南首例网店刷单骗补案并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

  

  组织人员虚构交易,套取电商平台补贴,结果被电商平台在日常监测中发现异常订单线索,并第一时间报警。日前,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办理了这起云南省首例网店刷单骗补案,斩断“刷单—骗补—分赃”黑色利益链,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为守法经营者留出发展空间,以精准化处置、全链条精办的担当为数字经济注入法治动能。

  今年“6·18”电商促销节前期,某头部电商平台在日常监测中发现异常订单线索,立即报警。

  案件侦查阶段,五华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建议公安机关调取交易记录,从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物流信息等入手,深入分析订单情况,全面收集证据。

  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公安机关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与电商平台签订了“禁止虚假刷单、虚假交易”的相关协议,但为了提升店铺的搜索排名、吸引真实客源,仍组织人员虚构交易订单,利用平台补贴政策牟利,每完成一笔虚假订单便将部分平台补贴返利给刷单人,涉案金额5万余元。7月,该案移送五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经过核实,发现商户并非为骗补而设的‘空壳公司’,而是一家正常经营、有固定员工和纳税记录的真实店铺。”五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说,“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充分考虑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促成张某向涉案电商平台退赔12万元,为平台全额挽回了经济损失。”

  鉴于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已全额退缴赃款并赔偿平台损失,与电商平台达成和解,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五华区检察院拟对张某作不起诉处理。

  9月16日,五华区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听证员经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依据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公安机关提出对张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虽已办结,但五华区检察院的履职脚步并没有停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电商平台在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该院深入辖区电商平台进行调研,并制发风险提示函,推动平台将合规经营纳入对商户的核心考核指标,在商户后台增设法律警示窗口。截至目前,涉案电商平台已完成制度调整,治理措施运行良好。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一个问题——52%的刷单参与者是在校大学生,辖区线上线下商户、电商平台员工也亟须加强风险识别能力。

  检察官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差异化普法宣传,将在校大学生易涉罪类型划分为“兼职类”“还债/借贷类”“贪小便宜类”“冲动上头类”,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讲清刷单暗藏的犯罪风险。

  “10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明确禁止经营者组织‘虚假评价’等行为。”五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蕾表示,该院在普法时及时援引新法,把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行业自律无缝衔接,为数字经济装上“双保险”。

  (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王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11/t20251118_7114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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