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索南嘉曲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索南嘉曲(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索南嘉曲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索南嘉曲利用担任青海省果洛州甘德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达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511/t20251117_7113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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