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辛卫平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江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原主任辛卫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辛卫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辛卫平利用担任江西省委办公厅综合一处调研员、江西省林业厅党组成员、江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江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本人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江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511/t20251107_7104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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