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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立法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立法

  张雪樵到云南大学授课

  (记者刘呈军)11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走进云南大学,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以“思想引领文明——应运而生的‘检察公益诉讼法’”为题,为法学院300余名师生授课,并与师生互动交流。

  授课首先介绍了最高检办理的“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用真实案例呈现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制度价值。

  张雪樵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从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重要部署,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不断发展完善。

  张雪樵表示,万峰湖、南四湖、长江船舶污染、珠江水环境等一系列大江大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已初步形成破解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世界性难题的“中国方案”。他强调,检察公益诉讼要秉承“监督之诉、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理念,充分尊重和保障行政机关的首次判断权和执法裁量权,恪守监督而不替代、约束而不束缚的职能定位,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以扎扎实实的高质效办案,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供有力支撑。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511/t20251112_7109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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