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潞州:公益诉讼补全“混搭经营”监管之缺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不仅局限于传统的餐饮行业,“足疗+简餐”、“汤泉+美食”的业态混搭经营模式已悄然形成,但其中的食品安全隐患往往不易引起重视。那么消费者在享受服务的同时,能否吃得放心呢?
长治市潞州区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期间,发现网红博主在美团、抖音平台上宣传辖区洗浴、足浴、汤泉等休闲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探店视频,通过调取潞州区及高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比对,梳理出了9家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填补混合业态食品安全监管盲区,长治市潞州区检察院近期召开了“督促整治休闲养生场所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议,被监督行政机关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解读了相关法律依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案涉休闲场所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将其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商家经营行为。行政机关表示将开展专项整治,严查无证经营行为。
食品安全责任重大。检察机关将聚焦新业态食品安全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堵塞监管漏洞,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原文链接:https://www.sx.jcy.gov.cn/gyss/202510/t20251009_71670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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