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廉政法制资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内参 > 正文

兰州榆中:煤场违法占地 检察监督促整改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榆中县检察院就煤场违法占用耕地、草地问题进行“回头看”时,确认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

  据悉,今年5月,榆中县检察院在调查散煤源头管控监管存在盲区的线索时发现,县域内多家煤场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的情况。经初步调查,榆中县个别乡镇的煤场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占用村集体农用地用于堆放煤炭、搭建彩钢房,其中还有煤场违法占用天然牧草地,严重损害了国家土地、林地资源,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查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具体情形,我们前往煤场实地勘查,发现这不是个例,多家煤场存在违法占用村集体农用地情况。”办案组成员介绍,该院遂通过实地拍摄、制作询问笔录、无人机勘查等方式固定证据,详细记录所占地的经纬度以及占地的性质和具体面积,确认煤场存在堆放散煤、搭建彩钢房的违法事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榆中县检察院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属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查处违法占地、恢复土地原状,并要求强化辖区耕地、草地管理,严守保护红线。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及时开展整治:督促煤场经营者清理堆煤及设备,对未按期整改完成的,进行立案调查依规进行查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煤场移除违章建筑、清理煤炭、恢复草地植被,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坚决制止各类违法占地行为。

  为了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问题得到解决,8月5日,榆中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涉案煤场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实地核查整治效果,堆放的煤炭已被清理,搭建的彩钢房已被拆除,耕地已恢复原状,草地已补植;对整改不到位的煤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煤场违法占用耕地、草地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我们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有效衔接,督促依法履职,推动辖区生态资源保护举措落到实处,切实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贡献更多检察力量。”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653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