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州:亲历性审查托起高墙内新生希望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民营企业家因法律意识淡薄触碰法律红线获刑,高墙内忧心企业存续、高墙外家人勉力支撑——这样的困境,在省庐州人民检察院的精准办案中迎来转机。今年9月,该院审查合肥监狱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时,民营企业家王某的假释申请,因一份特殊的评估意见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关注,也开启了一场“跳出案卷、贴近现实”的司法实践。
王某入狱前是当地一家羽绒制品公司的负责人,2019年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获刑11年,入狱后,企业交由其家人打理。案卷审查中,当地司法局出具的“基本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意见引发关注——为何不是“具备”?为查清缘由,检察官打破传统“书面审查”模式,带领办案组深入一线开展亲历性审查:在司法局座谈中了解到,王某早年在外地求学,回本地工作不久即服刑,叠加近年来行政区划调整,司法局出于稳妥才出具“基本具备”意见,并无证据表明其不符合矫正条件;走访企业时发现,王某家人在其服刑期间不仅稳住原有羽绒公司的经营,还拓展成立第二家同类企业,但其父亲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精力不济,企业急需王某回归接手管理;从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两家企业均合法经营,近五年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且稳定提供40余个就业岗位。而狱中的王某,受家人坚守企业的激励,改造态度积极,迫切希望洗心革面、重返社会。
综合多方面实地调查情况,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符合适用社区矫正条件,司法局“基本具备”的意见系谨慎考量,无实质不符的依据。
为以公开促公正,9月11日,庐州检察院前往合肥监狱专门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3名法律专家担任听证员,同时吸纳执行机关代表、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及王某家属参与,围绕王某犯罪性质与情节、社会危害性程度、狱内改造表现是否符合假释条件等焦点展开深入讨论。听证员就王某出监评估细节、企业当前实际经营状况等关键问题,向相关参与方逐一提问核实。
“现在跨境电商、直播带货这些新业态发展快,我在狱里也跟着学政策、看行业报道,就怕跟不上节奏。”面对听证员关于未来规划的提问,王某坦言,“要是能早点回去,先帮父亲把企业稳住,以后一定合法经营,用实际行动弥补之前的过错,不能让40多个员工没饭吃。”
在全面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听证员一致形成“同意对王某适用假释”的听证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该案提供关键参考。目前,该案正按法定程序推进中,王某回归社会、接手企业的愿望也有望落地。
“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民营企业家的‘重生’,不仅关乎个人与家庭,更关联着企业存续与员工生计。”采访中,承办检察官表示,在该案办理中,庐州检察院充分运用“三个善于”,就是要以司法温度,让积极改造的民营企业家看到希望,“我们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为社会留住‘能干事、想干事’的力量,让‘高墙内’真正积极改造、渴望新生的民营企业家们看到希望。”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510/t20251009_71663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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