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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区:依法监督纠正异地法院不当冻结资金

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跨省纠错

  北京门头沟:依法监督纠正异地法院不当冻结资金

  (记者简洁 通讯员陈庚)“检察院非常重视我们企业遇到的问题,跨省的难题一个多月就解决了,这背后是两地检察机关实打实的监督效率。”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与该区工商联召开联席座谈会,该区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在会上感慨道。

  该公司负责人口中的跨省难题,正是门头沟区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不当冻结资金刑事审判监督案涉及的问题。

  “突然收到银行短信提醒,通知我们公司账户中的28万元被冻结了。”今年4月10日,门头沟区检察院依托该院驻区工商联联络站,接到来自某房地产公司反映的线索。次日,该院领导带队到区工商联向企业了解情况、收集证据材料。

  经审查发现,某异地法院在审理一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过程中,认为某房地产公司账户中的28万元系涉案财产,故对该28万元予以冻结。“该案难点在于涉及不同省份、不同层级的司法机关,需开展协作审查调查核实工作。”该院检察官高歌表示。

  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后,办案检察官认为企业被冻结的28万元并非涉案资金。为此,该院第一时间向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汇报,市检察院将该线索移送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并与异地司法机关沟通协调线索调查核实工作,推动线索快速流转核查。在确定监督主体后,门头沟区检察院与当地检察机关密切联系,就调查核实工作开展协作,并积极交换审查意见。在当地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函要求其说明情况后,6月5日,法院主动将该笔28万元解冻。

  此外,在查证过程中,门头沟区检察院实时向区工商联、某房地产公司反馈工作进展情况。“28万元对企业发展来说,是一笔重要资金。感谢工商联和检察院为企业合法权益撑腰,我们感到很踏实、很安心。”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在联席会上连声道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10/t20251009_708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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