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相融合 素质能力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5-09-1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春醒万物生,奋进正当时。2月17日至28日,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综合业务融合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以下简称学院)举办,旨在深化落实全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助力解决“综合部门不了解业务、业务部门不会干综合”的实际问题,为接下来自治区检察院将开展的检察人员易岗学习打好基础。
  
  
  
采用新模式
  
培训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指示,首次探索采用“综合”与“业务”相融合的“大班+小班”培训模式,即公共课程采用“大班”集中教学,综合部门人员学习检察业务知识,业务部门人员学习行政综合知识,采用“小班”分组教学,通过“综合业务融合式”培训,强化检察人员多元履职本领。
  
  
  
  
  
  
  
  
  
  
  
  选配新师资
  
在师资选配方面,此次培训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邀请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各条线业务能手,以“本土专家解决本土问题”;同时结合培训课程适配度,以学院成熟教师传授“看家本领”,新进教师开设经典诵读课程,实现学院全体专职教师上讲台。
  
  
  
  
  
  
  
  
  
  
  
  
  设置新内容
  
培训共设有公共课程、检察业务、综合行政三个教学单元。全体学员共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领悟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和“三个管理”工作要求等课程;综合部门人员着重提升法律思维,学习“四大检察”有关业务知识;业务部门人员注重提升办文办公办会、调研报告写作以及信息采编等方面的能力。
  
  
  
  
  
  
  
  
  
  
  
此次培训班培训对象以40岁以下工作人员为主,分两期开展,培训人数达100余人次,培训班继续延续“党建+培训”模式,成立临时党支部,开展支部活动、研讨交流等。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503/t20250303_68531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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