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关于十一届云南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1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6月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红塔区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7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红塔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红塔区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对待巡视整改。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从政治上严肃对待、思想上深刻反思、行动上坚决整改,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准工作方向。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扛实工作责任。区委常委班子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深挖根源,坚决维护省委巡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及时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省委巡视及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一体整改。区委书记始终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分析研判,找准工作切入点,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抓好整改。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一岗双责”,带领分管部门逐一认领问题、逐条研究措施、逐项推进整改。自反馈意见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推进情况报告,及时研究整改中存在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确保整改责任到位、有序推进。
(三)严格监督检查,以动真碰硬的决心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区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提醒督办催办机制,制定整改工作台账,强化整改工作“全过程调度”。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专责监督作用,制定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成立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列出监督清单,将整改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强化整改监督。自2024年7月以来,开展书面督查6次,实地督查2次,下发督办提醒通知3份,开展专项监督3次,发出监督预警通知书6份、交办函3份。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整改举措和成效方面
1.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情况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会议定期研究。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3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安排中央和省委巡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组建4个实地督查组,开展书面督查6次,实地督查2次,确保反馈问题按时序整改落实到位。
2.加强整改监督力度。市纪委制发《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红塔区反馈意见整改监督工作方案》,组建4个整改监督检查组,集中整改期间,实地开展专项监督3次,发出监督预警通知书6份、交办函3份,新建完善制度35项,追责问责2单位44人。制定《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红塔区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巡察监督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工作。
(二)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举办专题培训5场次、专题宣讲学习活动136场次。提质打造北苑社区、青花街、玉溪一小等10个示范典型,成功创建6个国家级、79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红塔区历史遗留矿山两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34个、闭库销号1座尾矿库,3个政策性关闭矿山正在开展生态恢复。完成368处市政雨污管网节点改造、291处农村试点区域雨污管网修复和21套农村污水处理设备修复更换。编制《云南红塔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红塔产业园区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清单》,红塔产业园区被认定为省级绿色低碳园区。
(三)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全力以赴抓经济促发展。2024年新增“四上企业”219户,创历史最高,新增数量占全市的45.7%、总量占全市的40%,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34.3亿元、增长2.4%,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2.加速推进工业转型升级。2024年新开工入库工业项目41个,完成工业投资41.3亿元,同比增15.4%。完成非烟规上工业增加值68.8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12.1%。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4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45户、省级专精特新及创新型中小企业21户。
3.提升农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新增耕地465亩,完成粮食种植7.94万亩、粮食总产量3749万公斤。新增现代设施农业3000亩,认定市级农业基地70个,率先在全省建成体量最大的密闭式热泵电能烤房群。2024年全区实现农业重点产业总产值188.6亿元,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一二三产业比为23:52:25,达到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设定目标。23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0万元以上。
4.保障和改善民生。赤马大桥、康玉路、红九路建成通车,完成龙马路、珊瑚路等8条市政道路提质扩容。实施2023年红塔区内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消除5个片区内涝隐患。完成6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工作。红塔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工建设。完成富康城小区配套幼儿园主体建设,开展大营街街道中心幼儿园改建前期工作。依托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改善基层医疗卫生硬件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连续两年获评“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突出区”。
(四)关于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拧紧风险防控“安全阀”方面
1.持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实施行政执法机关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培训计划,组织执法部门先后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2场次,参加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旁听。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健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2.持续推进“大应急”体系建设。印发《玉溪市红塔区应急指挥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溪市红塔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完成14项建设任务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完成率、组织演练率、报备率均达到100%。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乡(街道)、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推动社区警务与综治中心实体化深度融合,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达91.05%。
(五)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发《中共红塔区委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制定区委主体责任清单12条、班子成员责任清单86条;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常委班子成员和11个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组织全区党组织向区委报告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发区委领导班子管党治党提醒清单39份,督促落实事项167项;区委常委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86次,开展廉政谈话486次,讲授专题党课19次。
2.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塔实践。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专题学习清廉云南建设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完善“十大行动”任务清单,将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塔实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及各级领导述责述廉主要内容,纳入六届区委第九、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重点内容。召开清廉云南建设红塔实践工作推进会,开展专题调研,发现一般问题14个、移交问题线索3个。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转”。健全“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梳理“三资”事务公开清单和正负面管理清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红塔区纪委监委机关督办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对区纪委常委会决策事项跟踪督办19次,及时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32人次。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持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工作,完成新一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整合。制发《红塔区财政支出政策》,开展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把好风险“第一关”。
2.突出纠治“四风”问题。派出44个监督检查组,深入173个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推动整改“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问题29个,受理问题线索90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起,推动建章立制4项。
3.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印发《红塔区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监督检查发现推动整改问题2个,受理问题线索5件,批评教育等处理3人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严肃查处任务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问题。
(七)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抓实年轻干部培育。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专业干部干部库,做好跟踪培养、适时任用。印发《红塔区关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动态调整设置招考条件,上报2025年公务员招录计划。制定统筹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规划。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建立健全干部“三龄两历”联合审查确认制度,规范任用程序全程纪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公示,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
3.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发《红塔区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将考核结果与党组织书记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倒逼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印发《红塔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规范理顺全区各级党组织隶属关系,撤销6个联合党总支,调整23个党组织,新成立14个党支部,督促区属国有企业细化落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问题导向抓整改。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整改的事项,进一步查明症结、制定有效举措,确保按时序进度保质保量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建章立制、常抓不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问题整改监督执纪,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
(二)注重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有针对性制定管长远、管根本的措施办法,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整改一个问题、规定一类行为、提升一个领域,真正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质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抓整改。善于运用巡视开展工作,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聚焦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推进高质量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做到巡视整改与经济社会发展齐头并进、相互促进,努力向省委、市委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6月23日至7月7日。联系电话:0877-2038210;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38号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653100;电子邮箱:htqwb2023@163.com。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
2025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xunshixuncha_0623/1397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