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精准筛查+扶正祛邪” 狠刹诬告陷害歪风
发布时间:2025-11-17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楚雄州禄丰市土官镇的基层干部张某、李某某终于卸下了压在心头数月的大石,如释重负。
此前,张某、李某某被该镇邵某多次恶意举报。经禄丰市纪委监委详细调查核实,确认邵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依据调查结果,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诬告陷害的邵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开展了澄清正名工作。
楚雄州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作为维护良好信访举报秩序的重要抓手,制定《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坚持正向激励和反面查处“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和诬告陷害案件查处,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信号。
州纪委监委建立“全域排查+重点筛查”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对2023年1月以来涉嫌诬告陷害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排查,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原则,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研判属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分类标记和重点筛查。针对筛选出的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或主管部门处理。
在机制建设上,楚雄州深化纪法衔接,加强协作配合,与信访、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出台《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诽谤公职人员行为协作配合机制》。该机制规范了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的移送、案件通报、联合查办、认定查处及结果反馈等工作流程,推动形成查处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合力。
“我们坚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查清查透,同时高度关注举报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诬告诽谤、恶意陷害等违纪违法行为。”一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介绍,这种双向核查机制有效遏制了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
在严肃查处的同时,楚雄州坚持把澄清正名和警示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一方面,加大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力度,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撑腰鼓劲;另一方面,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加强信访举报政策法规宣传,通报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力,依纪依法、客观理性反映问题。
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157场次、为185名干部澄清正名,并对58人次不实信访举报开展提醒教育;通过梳理排查,建立涉嫌诬告陷害行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台账11件,查处诬告陷害案件3件3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随着专项整治的深入推进,楚雄州各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一位刚刚通过会议澄清获得正名的干部感慨道:“组织的担当,给了我们更大的勇气去担当。”严查诬告陷害与积极澄清正名,如同净化政治生态的一体两面,正激励着广大彝州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杨晓晶 佘雪蓉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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