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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查诬澄清并举 激励干部敢为善为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我当时就是听了些传闻,觉得不太对劲,就去举报了,现在知道这种是不对的了。”近日,罗平县腊山街道纪工委就一起捕风捉影的错告行为,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教育。

  此前,县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腊山街道某居委会干部存在虚报隐瞒修路账目的问题。经调查发现,早在2022年,纪检监察机关已就相关问题进行过核实,并向该反映人回复问题不属实,且其对核查结果表示认可。

  但前段时间,该反映人不顾事实证据,仅凭道听途说、偏听偏信再次进行电话反映。经研判,该行为属于错告。最终,腊山街道纪工委对错告行为进行谈话教育,并详细解读依规依纪依法信访政策。

  今年来,为进一步规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罗平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协作办法》,与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定期会商研判、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多方力量联合惩戒等,着力破解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调查难、界定难、处理难等问题。

  实际工作中,对于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帮助相关人员认识错误、主动改正。对于恶意编造、反复诬告、影响恶劣的行为,联合公安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刹住道听途说、搬弄是非、诬告陷害的歪风邪气。

  “追溯失实举报根源,背后的原因复杂多样,但后果都一样,不仅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还挫伤干部队伍的干事激情。”罗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罗平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对澄清正名的适用情形、实施过程、审核把关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在综合考量问题性质、社会影响及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多种澄清方式,旗帜鲜明地替担当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今年以来,已为受到不实举报的31名党员干部和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

  为从根源上解决错告、诬告问题,罗平县纪委监委深入分析研判失实举报的原因、目的、动机,通过“包案下访”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政策宣传解读,让群众充分了解检举控告权利义务,以及诬告陷害所需承担的后果。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检举控告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既要澄清保护干事者,也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行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纠树并举,一体推进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以鲜明态度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让想干事、会干事的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佟国进 徐辰凡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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