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及时澄清正名 为担当者鼓劲
发布时间:2025-11-13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经核查,未发现杨某某同志在相关工作中存在违纪问题,现对其所涉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日前,福贡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福贡县某单位主要负责人杨某某召开了澄清正名会,以“面对面”的方式公开通报核查结果。
此前,福贡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匿名反映杨某某涉嫌公车私用的检举控告。县纪委监委迅速采取调阅相关材料、实地走访、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等方式开展核实。经查,反映杨某某涉嫌公车私用的问题失实,属不实举报。对此,县纪委监委依据核查结论和相关规定,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及时为杨某某进行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爱护,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这是对我的鞭策,今后我将更加严格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全身心投入工作。”会后,杨某某感激地说道。
澄清正名既是一件“要紧事”,更是一项“精细活”。福贡县纪委监委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抓手,突出成果导向与机制建设并重,将澄清正名作为优化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通过系统梳理与完善信访举报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核查结论会商评估、澄清启动条件与情形、正名程序操作流程、结果反馈等关键环节和制度,形成标准明晰、程序严谨、方式灵活的工作规范。根据举报内容和影响范围精准施策,灵活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多元澄清方式,强化部门协同,将澄清结论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实现信息共享与结果运用,形成有机衔接的闭环管理,切实推动澄清正名工作从“常做”到“做好”、从“有序”到“高效”的提升。
近年来,福贡县纪委监委始终将澄清正名与净化基层信访生态协同推进,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中注重结合澄清对象的现实表现、群众评价等多维要素,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综合研判,做到精准规范、审慎稳妥。同时,持续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受理体系,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结合“赶街天”宣传等线下方式,广泛宣传信访举报相关政策与流程,积极引导干部群众依法、有序、有效反映问题,推动群众监督从“我要举报”向“我会举报”转变,从源头上预防误告、错告、诬告等情况发生,不断规范检举控告秩序,积极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信访举报宣传4场次,发放信访举报宣传资料1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8余次。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运用以来共收到在线投诉61件,受理34件,办结34件,群众满意率82.35%。(段建李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5/dangfengzhengfeng_1105/142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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