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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完善内审机制 从源头把好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25-11-12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案件内审是门精细活,内审员必须对案件材料中的任何一个疑点和细节较真,既要参与审查调查,又要及时通过内审发现并纠正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从案件的源头把好关。”利津县纪委监委办案部门有关负责人在召开室务会时与室内同志交流道。

  实行案件内审是利津县纪委监委探索提升案件质量的具体实践。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内审工作,利津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设立案件质量内审员的暂行办法,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在移送审理前进行内审,前移审核关口,从源头发力把好案件质量“第一关”。

  为保障内审把关质效,该县纪委监委配套制定案件审查调查规范事项确认单,围绕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呈批、审查调查、移送审理5大阶段,以“清单式”列明34项形式审核事项,并根据最新评查标准、常见质量问题进行3次修订,为承办部门梳理重点、规范流程提供全要素指引,确保质量隐患及时消除。

  为压实案件质量的全方位责任,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案件质量内审员、办案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全链条审核把关机制,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口,推动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水平。案件质量内审员仔细审核已办结案件,对照事项清单逐项检查、逐一确认。办案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审理标准,逐案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定期进行阅卷,发现问题并研究整改。

  “移送审理案件案均问题数量明显下降,但也仍存在带着问题移送审理、文书缺失、程序审核不细致等共性问题......”实行案件质量内审机制后,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汇总近期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对内审机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要求案件承办部门研究整改,督促内审机制落实运用到位。今年以来,共通报3次。(东营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s://www.sdjj.gov.cn/gzdt/jyjl/202509/t20250908_127805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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