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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建立“双查”机制持续加强案件质量评查

发布时间:2025-11-12 来源: 江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该案审查报告漏引了从重、加重处分的条款,法条引用未具体到款、项,存在引用不规范问题,请尽快自查整改。”近日,资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核县财政局曾某违反廉洁纪律一案时,现场开展质量评查,逐项反馈存在问题。

  为纠治案件质量参差不齐难题,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规范建设与质量评查,创新推行“双评查一报告”案件审理机制,构建“自查—双评—反馈”闭环流程,做细做实日常评查,定期开展全面评查,并结合典型案件开设现场评查课堂,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办案质效。

  该县纪委监委从优化评查机制入手,系统梳理并分类汇总《影响案件质量常见问题清单》,针对性提醒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意见、手续程序、规范管理等关键要件,明确自查重点;同步出台《资溪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评分细则》,围绕事实证据、量纪量法等4类标准细化12项评查内容,明确扣分情形与依据,设定优秀案件、合格案件、补充完善案件三类等次,推动案件评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在自查基础上,建立“双评查”机制,由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所办案件进行初审,审理室开展复核并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结合典型个案反馈,依托“思想导师+业务导师”双导师帮带机制,以“一对一”“一对多”方式开展现场评查教学,通过提问、答疑、讲解等形式,强化年轻干部实战能力,构建“查、评、学”一体化的审理闭环。

  为防止评查流于形式,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机制,公开通报评查情况,下发整改提示单,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承办部门进行约谈提醒,压实质量责任。按照“一案一清单”原则,分类反馈个性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截至目前,通过“双评查”机制已评查结案案件98件,优秀及合格率达90%,县纪委常委会累计通报案件质量8次,指出共性问题9个、个性问题121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推动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过程到结果全面规范,破解案件审理‘当局者迷’的困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子涵)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gbrs/202510/t20251030_1064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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